翱捷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3-11-16  翱捷科技(688220)公司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及时登记汇总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就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核查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