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制度以及《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作为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可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CHI KIT NG(吴智杰)、王广基、KAI CHEN(陈凯)
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