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生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绿地之窗E-2栋11层前沿生物)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72,191,12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72,191,12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5.969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5.969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高千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XIAOHONG ZHENG(郑小红)、吕航舟、邵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关于补选陈远帆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70,922,456 | 99.2632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关于补选陈远帆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482,956 | 91.9458 | / | / | / |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王骏、焦成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