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11  成都先导(6882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1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2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7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9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32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3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4

议案十: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5

议案十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9

听取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0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七、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3)。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3: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南段1166号希尔顿花园酒店6楼天府厅;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1.00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1)人
11.01关于补选王剑明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保障公司科学决策,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一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经营情况

2022年,是成都先导成立的第十个年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积极调整国际国内市场战略,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和合作伙伴,与Eli Lilly、ConfometRx、Lipigon、华氏医药、杜克大学、韩国Daewoong等全球多家生物制药公司和研究机构达成深度合作,共同推进研发项目成果商业转化,保持住了主营业务的基本稳定及发展韧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65.00万元,同比上升5.98%。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业务板块服务类型,以应对客户更加多元化的新药研发服务需求。例如推出 OpenDEL?覆盖市场对于小规模 DEL 定制库的需求。OpenDEL

?

和传统DEL大库的建库基本技术相同,但区别在于库的内容和使用商业条款不同。公司通过OpenDEL

?将研发技术产品化,触及了数量较大的更广泛客户群体。自2020年12月公司收购了Vernalis,报告期内,集团内就Vernalis从商业、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Vernalis是FBDD/SBDD技术的领先者,能够在现有基础上丰富成都先导在药物发现领域的筛选技术,方法和经验,丰富了新药研发服务的业务类别,降低公司上市前技术单一的风险,也有助于公司搭建海外研发和服务平台,能够拉近公司与海外客户的距离,促进公司海外用户的开发与获取。报告期内,来自Vernalis的收入10,159.3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0.82%,但受限于2022年跨境交流障碍,整合后的协同效应尚未完全体现,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前期因收购Vernalis产生的商誉计提了减值。

研发方面,公司保持了在DEL、FBDD/SBDD、STO、TPD,四个核心技术平台及新药管线上的持续投入,不断完善新药发现与优化能力,报告期内研发投入8,736.1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6.50%,同比增加2.8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DEL

平台核心技术快速迭代,小分子种类超过1.2万亿,合成分子骨架种类达到6,000多种,筛选成功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平均周期缩短至90天以内。FBDD/SBDD平台通过DEL技术扩展Vernalis自有可供筛选的分子模块数量不断增加,分子片段总数超过4万种。STO平台已具备开发核酸药物临床候选化合物的能力,可提供早期研发“一站式”服务,在报告期内已初步展示了其商业价值,目前正在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酸药物递送系统。此外,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成立了先东制药、先衍生物等核酸药研发企业,以整合产业资源,探索新发展模式。TPD平台已累计完成了超过 50 个新颖 E3 泛素连接酶的制备,部分 E3泛素连接酶通过 DEL筛选成功发现了活性小分子配体,并以自主开发或合作方式针对这些新颖E3 泛素连接酶进行蛋白降解剂的开发。同时,基于营运现金流平衡的角度审慎考虑,公司在报告期内稳步推进自主研发新药管线的进展,目前4个项目正在开展I期临床,2个项目已完成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提名,处于IND申报准备阶段,2个项目已完成在多个药效模型的体内药效模型验证,处于候选化合物(PCC)筛选阶段,1个项目处于先导化合物优化阶段,正在进行体内药效评估,还有10余个项目分别处于FIC的靶点验证、苗头化合物的筛选以及结构优化阶段。

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变更原募投项目“新分子设计、构建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和“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总投资及投资结构、实施期限以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公司现阶段及未来发展需求,公司募投项目土地于2022年12月21日成交,成都先导成功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等各项流程正在进行中。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决策,程序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2月25日议案1 关于解聘袁梦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议案1 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3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4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5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6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7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8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9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10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11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12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3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4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5 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6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17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18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议案19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2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21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22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5月30日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6月17日议案1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2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3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3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4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5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6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案7 关于聘任JIN LI(李进)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8 关于聘任胡春艳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9 关于聘任耿世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10 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11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议案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议案2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核酸药物研发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25日议案1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议案1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2月9日议案1 关于审议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 关于聘任刘观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2月15日议案1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2月26日议案1 关于审议公司向参股子公司转让项目、设备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 关于确认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议案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5月27日议案1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4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6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7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9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0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议案1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关于选举JIN LI(李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2 关于选举陆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3 关于选举陈永存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4 关于选举王霖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5 关于选举李建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6 关于选举SUIBO LI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关于选举郭云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2 关于选举余海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3 关于选举刘泽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4-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4-01 关于选举徐晨晖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4-02 关于选举柳丹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6月16日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补选薛军福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永存先生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未达到50%,未当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JIN LI(李进)10107002
陆恺10108002
王霖101010002
李建国101010002
SUIBO LI887001
郭云沛888001
薛军福777000
余海宗101010002
刘泽武101010002
陈永存(离任)222000
任明非(离任)220001
魏于全(离任)222001

2022年度,公司董事认真参加了董事会会议,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关注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的职责,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2022年共计召开专业委员会15次,其中: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7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地沟通和了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以及决策参考。

(五)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了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自愿披露投资者关注的公司其他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公司治理情况

2022年,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并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公司发展规划与目标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DEL技术(包括DEL库的设计、合成和筛选及拓展应用)、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同时兼具药物优化平台关键技术、核酸新药研发平台相关技术(STO)、靶向蛋白降解平台相关技术(TPD),以及药物优化平台关键技术及研发能力等。为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的能力,对核心技术进行持续优化和升级;同时,公司将继续完善药物发现和优化平台上其他能力的建设,更好地发挥核心技术的创新优势,搭建涵盖系列临床前新药研究服务的一体化、全流程服务平台,拓宽技术服务的范围。

特此报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动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的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准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二: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二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事项及重要经济活动等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事项
12022年4月2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1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3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5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6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7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9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0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11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12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议案13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14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15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15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2年5月3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2年6月2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议案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核酸药物研发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2年8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1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2年10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议案1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年12月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议案1 关于审议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2年12月1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1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2年12月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1 关于审议公司向参股子公司转让项目、设备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 关于确认与参股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2年,公司顺利完成了监事会换届工作,选举成立了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和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及公司依法经营合规决策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无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相关会议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经营活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收支账目清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均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

2022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审议通过了4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结构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监控作用。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2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议案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全面、详细地说明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三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3)第P05854号),会计师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32,965.0031,105.86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6.606,338.38-6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249.792,329.75-46.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16-6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1%4.89%减少2.98个百分点

二、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幅度(%)变动情况说明
其他应收款257.23808.87-68.20主要系Vernalis申请的经第三方机构认定的以前年度研发支出抵免额于2022年实际收到,且2022年度主要申请项目为SME(SME,一项由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管

项目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幅度(%)变动情况说明
辖及发放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免),对应余额于其他流动资产列示。
合同资产1,642.741,007.3263.08主要系随着本期在手订单的逐步推进,尚未达到合同付款时间节点但因已经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967.86153.56530.26主要系本期新增构成重大影响的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96.341,114.4788.10主要系本期新增未构成重大影响的投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3,367.45115.162,824.17主要系本期支付了土地保证金、项目建设款,以及购买的设备尚未到货转固。
应付票据668.954,269.09-84.33主要系上期购买C2大楼购房款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于本期到期支付。
应付职工薪酬469.52201.30133.24主要系因本期职工数量及整体薪酬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91.032,395.66-37.76主要系本期支付了上年度末应付西藏龙脉得的回购款。

(二)经营状况分析

1、营业收入区域结构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国内6,850.6020.78%5,689.6518.29%
其他国家26,114.4079.22%25,416.2181.71%
合计32,965.00100%31,105.86100%

2、 利润表科目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幅度(%)变动情况说明
销售费用1,758.421,247.2340.99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人工成本增加。
财务费用-1,504.35845.56-277.91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净收益增加。
税金及附加13.7210.3932.08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实收资本到位以及合同的签订,缴纳的印花税增加。
其他收益1,493.173,976.68-62.45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日常经营有关的政府补助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5.20-115.07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公司持有的非上市权益性投资公允价值波动。
信用减值损失-225.83-6.09不适用主要系公司依据会计政策计提了应收账款对应的坏账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1,176.49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子公司Vernalis整合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对因并购Vernalis产生的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
营业外收入136.991,008.08-86.4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
营业外支出104.541.417,310.42主要系本期在投资活动中,出于对拟投资对象的谨慎考察后决定不予投资而发生的违约金。
所得税费用-1,305.47-755.26不适用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幅度(%)变动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3.714,349.6021.25主要系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7.69-18,568.12不适用主要系2021年度支付了C2大楼大部分购房款,本年度支付金额小于上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37.226,504.30-174.37主要系2021年度取得用于购买C2大楼的长期借款,本期未发生借款,同时本期支付了股份回购款,上年度未发生此项。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19.16-600.32不适用主要系2022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给公司带来汇兑净收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66,025.3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9,343,136.88元。

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38,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9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79元/股、最低价为

13.78元/股,回购均价为16.15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2,445.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取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20,002,445.99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9.17%,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同时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实施额外的利润分配,即不额外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2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各重点项目的运行,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实现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可靠保障。成都先导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角度出发,统筹考虑利润分配事项,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具体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对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附件四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结合2022年公司业务情况,2023年,公司将继续聚焦小分子及核酸新药的发现与优化,依托DEL技术(包括DEL库的设计、合成和筛选及拓展应用)、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核酸新药研发平台相关技术(STO)、靶向蛋白降解平台相关技术(TPD)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及公司其他关键新药研发能力(药化、计算科学、生物评价、药学研究等),打造新药发现与优化的国际领先的研发体系,通过新药研发服务、不同阶段在研项目转让及远期的药物上市等多元化的合作形式,为医药工业输出不同阶段的新分子实体,以最终为全球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创新药治疗方案,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贡献于更好的人类生命健康。公司将以研发和创新为驱动、以业务链条为支撑、以新药上市为目标,继续巩固在新药发现与创制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将完善技术发展,延伸业务优势,加快新药项目转化,成为植根中国、放眼全球的创新药物“种子库”和新药创制“新引擎”。

结合2022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3年度预算情况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础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以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各项相关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二、预算编制范围

本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基本假设及前提

1、 财务预算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充分考虑了谨慎性、重要性原则;

2、公司及主要业务所涉及地区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趋势及市场行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各项年度经营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实施困难;

5、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7、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

第一、主营业务规划。2023年,公司将继续完善药物发现和优化平台上其他能力的建设,更好地发挥核心技术的创新优势,搭建涵盖系列临床前新药研究服务的一体化、全流程服务平台,拓宽技术服务的范围。新药在研项目临床阶段的推进是公司主要战略之一。公司将构建高标准的新药研发平台,增强新药研发实力。未来随着公司药物发现与优化平台的完善,公司将产生更多的新药项目并推进至临床阶段,同时加速部分新药管线的对外转让,产生更多的收入,从而促进公司将更多新药项目推进至临床阶段后期并实现转化。

第二、核心技术升级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DEL技术(包括DEL库的设计、合成和筛选及拓展应用)、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同时兼具药物优化平台关键技术、核酸新药研发平台相关技术(STO)、靶向蛋白降解平台相关技术(TPD),以及药物优化平台关键技术及研发能力等。为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的能力,对核心技术进行持续优化和升级。

第三、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工作效率。2023年,公司内部需优化支持部门运营,提升工作流程规范和效率,并在规范流程建立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第四、强化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将加强追求进步、持续奋斗和价值创造的企业价值观和文化建设,加速业绩导向的绩效体系建立和实施,为有理想,动力和能力创造价值的各级员工提供切实有效的培训和快速成长机会。特此报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在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12万元(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4、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行使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2023年度监事薪酬制定方案如下:

1、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公司相应准备了《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报告》,详情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五: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报告

附件五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6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4,75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742,43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11,166.1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1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8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46,011,166.16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60,028,760.58元,超募资金为85,982,405.58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已投入募集资金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新分子设计、构建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132,993,834.83497,955,122.18
2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332,029.95162,073,638.40
总计152,325,864.78660,028,760.58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326.4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326.4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33%(比例计算时未包含银行利息),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报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议案十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泽武先生的辞职申请,刘泽武先生表示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刘泽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泽武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的顺利过渡,刘泽武先生将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填补董事会缺额之日。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补选王剑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剑明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听取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魏于全先生、余海宗先生、刘泽武先生。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郭云沛先生、余海宗先生、刘泽武先生及薛军福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4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4/9,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2名法律专业人士及1名行业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魏于全先生,1959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至1991年1月,魏于全先生任华西医科大学助教与讲师;1996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生物治疗科与研究室主任教授;2005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四川大学副校长。魏于全先生自1997年3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肿瘤生物治疗研究室博士生导师。魏于全先生现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主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魏于全先生自2019年3月至2022年5月,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职务。

余海宗先生,1964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至1990年8月,余海宗先生曾任四川威远钢铁厂财务会计,1993年1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余海宗先生现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海宗先生自2019年3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职务。刘泽武先生,1953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泽武先生自1969年9月至1976年12月,任湖北省潜江市所属中小学教育部门教师团委书记、教导主任、校长;1979年11月至1983年2月,任潜江市所属中学教师、团委书记;1983年3月至1993年7月,任潜江市党政机关律师、主任、部长、政法委秘书、人大办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1993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潜江市政府机关城区街道办事处书记、管委会主任、市长助理;2000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泽武先生现任重庆华文云典国际交流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刘泽武先生自2019年3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职务。

郭云沛先生,194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郭云沛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新闻传播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具有高级编辑职称。1969年2月至1973年6月,郭云沛先生应征入伍任宣传干事;1973年6月至1983年10月,任职于重庆桐君阁制药厂中层员工;1983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原为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国医药报》第一负责人、《中国药品监督管理》总编辑;2007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北京卓信医学传媒集团执行总裁;2012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玉德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E药经理人》杂志出品人;2008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郭云沛先生现任北京鼎阳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20年3月至今,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名誉会长、专家委员会执行主任。2022年5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职务。

薛军福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执业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法律事务处干事,1993年7月至2000年7月任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讲师、副教授),1996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8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2022年6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职务。

二、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我们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郭云沛88001
薛军福77000
余海宗1010002
刘泽武1010002
魏于全 (离任)22001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在参加每次会议前,我们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以及执业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2022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2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以视频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我们同时保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了4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变更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募投项目变更。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变更募集资金投入的新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并购重组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并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期限以内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并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八)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0,68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34,000元。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九)回购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我们认为上述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具有必要性,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报告期内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一系列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的履历及专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或委员。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召集和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5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我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和审议相关议案。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公司的经营模式属于新药研发服务、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及自主研发项目推进至临床阶段乃至远期实现上市销售相结合的形式。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五)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云沛、薛军福、余海宗、刘泽武、魏于全

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