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刘泽武先生已辞职,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王剑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补选董事王剑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独立董事余海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JIN LI(李进) | 郭云沛、王霖、李建国、王剑明 |
审计委员会 | 余海宗 | 薛军福、李建国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薛军福 | 余海宗、陆恺 |
提名委员会 | 郭云沛 | 余海宗、SUIBO LI |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