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新趋势”)持有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619,600股,占其总股本的
2.90%;鼎晖新趋势一致行动人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长星成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星成长”)持有成都先导无限售流通股8,414,400股,占其总股本的2.10%,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鼎晖新趋势、长星成长不再构成合计持有成都先导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鼎晖新趋势、长星成长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中,鼎晖新趋势、长星成长合计的减持数量为5,082,2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5.00%,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霖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块南岸3B号楼108-145室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3号诚信大厦606室经营范围:投资控股股东及持股比例:CDH Growth Fund III (USD Parallel), L.P., 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股份类型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1/5/18-2023/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7,841 | 0.7357 |
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 | 集中竞价 | 2021/5/18-2023/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4,437 | 0.5327 |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股份 | 14,567,441 | 3.64% | 11,619,600 | 2.9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67,441 | 3.64% | 11,619,600 | 2.90% | |
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 | 持有股份 | 10,548,837 | 2.63% | 8,414,400 | 2.1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548,837 | 2.63% | 8,414,400 | 2.10% | |
合计 | 持有股份 | 25,116,278 | 6.27% | 20,034,000 | 5.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116,278 | 6.27% | 20,034,000 | 5.00% |
二、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先导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目前存在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