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20  成都先导(68822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4-004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钧天投

资”)持有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102,516股,占其总股本的3.52%;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天创投”)持有成都先导无限售流通股5,931,448股,占其总股本的1.48%,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033,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1%。钧天投资、钧天创投不再构成合计持有成都先导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近日收到钧天投资、钧天创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钧天投资、钧天创投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7,633,757股,占成都先导总股本的4.40%;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4.999991%,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九野钧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少兰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1号新时代广场33E2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以及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合伙人及持股比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
1深圳市九野钧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000
2王少兰60%3,000
3陈永存20%1,000
合计100%5,0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少兰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院1号楼3层331室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及咨询;投资管理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
1深圳市九野钧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2,000
2曹勇10%500
3石涛10%500
4北京中银建投资有限公司10%500
5王少兰17.5%875
6唐正10%500
7陈永存2.5%125
合计100%5,0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股份类型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2021/5/13 ~ 2024/2/8人民币普通股9,957,3432.49
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2021/7/2 ~ 2023/4/17人民币普通股7,676,4141.92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24,059,8596.00%14,102,5163.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059,8596.00%14,102,5163.52%
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3,607,8623.40%5,931,4481.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607,8623.40%5,931,4481.48%
合计持有股份37,667,7219.40%20,033,9644.9999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667,7219.40%20,033,9644.999991%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期已届满,不存在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