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晨晖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