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9  成都先导(688222)公司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胡少林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书,胡少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胡少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少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瞿庆喜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

瞿庆喜先生简历

瞿庆喜先生,男,1982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瞿庆喜先生于2009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获得硕士学位。瞿庆喜先生自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成都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发员职务;自2012年7月至今任职于成都先导,现担任化学副总监职务。

瞿庆喜先生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成都先导股票;瞿庆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