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慧谷东一路8号C2栋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68,044,82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68,044,82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2.070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2.070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JIN LI(李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耿世伟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关于补选汪婕斯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68,044,230 | 99.9996 | 是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媛媛 钟晓依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