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关于拟变更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 年11 月14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基础品种为短 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1 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30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注 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为进一步匹配公司中 长期资金安排,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提高本次融资工具与公司科技创新发展、战 略投资及经营资金需求的适配性,并结合银行间债券市场产品特点、科技创新债 券发行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中的部分事项 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 发行品种及规模
变更前: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为科技创 新债券,基础品种为短期融资券。
变更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为科技创 新债券,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
(二) 发行期限
变更前: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1 年。
变更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为1 年以上,具体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 市场情况及发行文件约定确定。
除上述内容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二、本次发行方案变更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发行方案变更系公司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资金使用安排、银行间债 券市场产品特点及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要求作出的审慎安排。中期票据产品期限相 对更有利于匹配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提 升资金使用稳定性和融资安排灵活性,更好支持公司科技创新业务发展、战略投 资布局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方案变更不改变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额度,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方案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后续将按照交易 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业务要求及办理流程,就变更后发行方案重新履行注册申 报程序。最终发行方案、注册结果及发行安排以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及相 关发行文件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