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晶科能源(688223)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8.81元/股调整为8.72元/股。

二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262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47,872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四、《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能源管理协议》,主要涉及公司购电服务、场地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该协议签订后利于公司可获取相应的电价折扣或租金收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

独立董事:裘益政、王文静、施俊琦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