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2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转让二级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 15
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
议案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3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
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9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仙德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6日
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具体投票时间如下:
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转让二级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5、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投票结束后,由监事代表、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投票计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申请预计1,177.9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2024年度,公司拟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853.3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次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序号 | 被担保人 | 新增担保额度(亿元) |
1 | 山西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 | 127.00 |
2 | 山西晶科能源贰号智造有限公司 | |
3 | 山西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 | |
4 |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 106.50 |
5 |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 65.00 |
6 |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7 | 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55.20 |
8 |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50.00 |
9 | 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 | 48.50 |
10 | 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 47.00 |
11 |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40.50 |
12 | 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 39.65 |
序号 | 被担保人 | 新增担保额度(亿元) |
13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33.60 |
14 |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 31.00 |
15 | 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 | 22.00 |
16 | Jinko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 20.44 |
17 | 乐山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20.00 |
18 | 上饶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 | 16.50 |
19 | 海宁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 | 15.00 |
20 | 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 | 13.63 |
21 |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 | 13.00 |
22 | 上饶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 | 6.50 |
23 | 嘉兴晶科光伏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 5.00 |
24 |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 3.70 |
25 | JinkoSolar Hong Kong Limited | 3.65 |
26 | JinkoSolar (U.S.) Inc. | 3.65 |
27 | JinkoSolar (U.S.) Industries Inc. | |
28 | JinkoSolar (U.S.) Holding Inc. | |
29 | 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 | 3.29 |
30 |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1.50 |
31 | 上饶晶科能源贰号智造有限公司 | 1.50 |
合计 | 853.31 |
二、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授信及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总额内,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具体调整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
3、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
4、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止。同时,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相应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
议案二、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注2]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注3]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服务 | 2,100.00 | 0.36% | 1,332.93 | 0.36% | 不适用 |
购电 | 910.00 [注1] | 0.15% | 587.84 | 0.16% | 不适用 | ||
节能改造业务服务 | 250.00 [注1] | 0.04% | 114.67 | 0.03% | 不适用 |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金刚线 | 25,000.00 | 0.32% | 17,550.40 | 0.22% | 预计金刚线耗材需求旺盛 | |
销售商品和 提供劳务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组件、支架 | 65,000.00 | 0.65% | 28,704.15 | 0.32% | 预计电站开发节奏加快带动组件需求 |
销售储能设备 | 20,000.00 | 0.20% | 451.77 | 0.01% | 电站开发节奏加快带动储能相关设备需求 | ||
融资 |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链金融 | 1,000.00 | 0.11% | 551.51 | 0.01% | 不适用 |
关联租赁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出租物业 | 1,250.00 | 58.09% | 409.74 | 27.02% | 不适用 |
合计 | 115,510.00 | 49,703.01 |
注:
1、本项预计的2024年度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购电交易及节能改造业务服务金额未包含:
(1)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
(2)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出租屋顶并购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
(3)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4)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5)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6)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中的相关购电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上述所列的公司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3、本项所列“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3年1月-10月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15,510.00万元,本次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均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合作的关联人均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拟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外币交易金额款项通过外币结算,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美元、欧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坚持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以投机为目的。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已经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有关内控制度、建了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业务管理流程,能够及时评估、防范和化解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风险,具有可行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品种:结合资金管理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澳元等。
2、交易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30亿美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授权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6、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或反向平仓式展期的方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
议案四、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转让二级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本次子公司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储能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储能科技”)拟与海宁心潮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心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远期股权受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二级子公司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储能”)49%股权转让给海宁心潮,海宁心潮承担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出资义务,其中人民币49,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出资款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溢价计入浙江晶科储能的资本公积。受让完成后,海宁心潮取得浙江晶科储能股权比例为49%。根据《远期股权受让协议》约定,晶科储能科技需在海宁心潮实际缴付首笔出资款之日(含)起60个月内,按照海宁心潮出资款及其溢价回购其持有的浙江晶科储能全部股权;触发协议约定强制受让条款的,晶科储能科技须按约定提前回购海宁心潮持有的浙江晶科储能全部股权。公司为晶科储能科技在《远期股权受让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海宁心潮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日
法定代表人:郭云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D3PHJ74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中原财富-成长2293期-晶科储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拟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90%份额,由海宁起潮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认购10%份额,具体以该信托计划资金实际募集情况为准)100%持股。
关联关系说明:海宁心潮与公司、浙江晶科储能、晶科储能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CH1XP84W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梁亚东成立日期:2023年4月23日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采宝路6号三号厂房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晶科储能成立于2023年4月,由于成立时间较短,自成立至今未开展具体业务,暂无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本次交易前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
晶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 | 51,000 | 51 |
海宁心潮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0 | 0 | 49,000 | 49 |
合计 | 100,000 | 100 | 100,000 | 100 |
截至目前,浙江晶科储能股权权属不存在瑕疵,未直接或间接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未被冻结、保全或者被采取其他任何强制措施。
四、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晶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C3JL934N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成立日期: 2022年12月6日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采宝路6号综合楼2层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7,513.88 |
资产净额 | 2,977.43 |
项目 |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2,543.23 |
净利润 | -2,022.57 |
注:由于晶科储能科技成立于2022年12月,故仅提供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晶科储能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五、本次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相关方
转让方/甲方:晶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海宁心潮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保证人/担保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概述
本次受让方海宁心潮受让晶科储能科技持有的浙江晶科储能49%股权,承担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出资义务,其中人民币49,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出资款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浙江晶科储能的资本公积,交易完成后,海宁心潮持有浙江晶科储能49%股权。
(三)海宁心潮出资款项用途
仅可用于浙江晶科储能的项目建设。
(四)回购股权的相关约定
根据《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远期股权受让协议》约定,晶科储能科技需在海宁心潮实际缴付首笔出资款之日(含)起60个月内,按照海宁心潮出资款及其溢价回购其持有的浙江晶科储能全部股权;触发协议约定强制受让条款的,晶科储能科技须按约定提前回购
海宁心潮持有的浙江晶科储能全部股权。
(五)担保相关约定
对于晶科储能科技回购浙江晶科储能49%股权事项,公司为晶科储能科技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本次回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上述回购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本次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为了满足储能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本次交易,浙江晶科储能得以扩充资本实力,有利于推动公司子公司晶科储能科技的储能业务拓展的步伐。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和战略发展目标,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浙江晶科储能的控制权变更,浙江晶科储能仍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次交易为投资方履行缴付转让款义务设置了先决条件,若先决条件不被满足,将存在本次交易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为促成本次交易事项,公司为晶科储能科技在《远期股权受让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项目实际需要,晶科储能科技对浙江晶科储能的日常经营管理拥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该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控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转让二级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
议案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董事会提名舒懿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舒懿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
议案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裘益政先生、施俊琦先生、贾锐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裘益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
议案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2月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肖嬿珺女士、公司监事会提名王正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肖嬿珺女士、王正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本议案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