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晶科”,现已更名为“新疆仕邦光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产基金”)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和2023年6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重产基金、董仕宏、四川仕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115)。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亿元,新疆晶科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此外,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公司因经营原因产生的对新疆晶科的担保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企业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新疆晶科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246万元,根据协议约定,新疆晶科将就公司现有担保向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措施,双方共同努力,促使新疆晶科尽快偿还被担保债务进而解除前述对外担保。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