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情况如下:
2024年1月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负责人及负责公司年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包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审计工作、时间及人员安排,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及主要审计事项、预审情况等。2024年4月1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