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沙特公共投资基金等相关方签订股东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7  晶科能源(68822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1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沙特公共投资基金等相关方签订

股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股东协议内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以下简称“晶科中东”)与The Public InvestmentFund of the Kingdom of Saudi Arabia(沙特阿拉伯王国公共投资基金,以下简称“PIF”)全资子公司Renewable Energy Localization Company(以下简称“RELC”),以及Vision Industries Company(以下简称“VI”)签订《股东协议》,在沙特阿拉伯王国成立合资公司建设10GW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项目总投资额及建设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6.93亿沙特里亚尔(约合

9.85亿美元),资金来源为合资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境内外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因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一定差异,合资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积极践行全球化发展战略,深化全球客户服务能力,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中东与PIF全资子公司RELC,以及VI签订《股东协议》,在沙特阿拉伯成立合资公司建设10GW高效电池及组件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6.93亿沙特里亚尔(约合9.85亿美元),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批准。该投资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股东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Renewable Energy Localization Company,为The Public Investment Fund ofthe Kingdom of Saudi Arabia(沙特阿拉伯王国公共投资基金)的全资子公司,是根据沙特阿拉伯王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单一股东公司,是可再生及绿色能源技术制造领域的领军企业;

2、Vision Industries Company,是根据沙特阿拉伯王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绿色能源工业项目和本地供应链的领先投资者和开发商;

3、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是根据迪拜多种商品交易中心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公司。

协议对方与公司及晶科中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各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主体

主体1:Renewable Energy Localization Company

主体2:Vision Industries Company

主体3: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

(二)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主体:合资公司(注册地在沙特阿拉伯王国,以最终注册名称为准),本次投资以项目公司设立为前提。

2、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年产10GW高效电池及组件,投产时间以实际建

设情况为准。

3、项目总投资:预计36.93亿沙特里亚尔(初步测算)。

4、主要资金来源:合资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5、合资公司股本结构:晶科中东、RELC及VI持股占比分别为40%、40%及20%,设立后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

(三)股东权利和义务

股东各方将始终按照协议约定,尽其合理的努力促进合资公司的业务发展,实现其目标并使合资公司取得最大收益。公司将尽合理努力协助合资公司实现其目标,并依据相关协议向合资公司提供IP授权、研发、销售和市场营销等服务。

(四)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合作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按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各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根据任何一方的申请,按照伦敦国际仲裁院的规则提交仲裁。本投资协议由沙特阿拉伯王国法律管辖,并根据沙特阿拉伯王国法律解释。

(五)签署与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股东协议,有助于公司深入贯彻全球化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海外产能建设布局,拓展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份额,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后续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合资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建成达产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全球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境内外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因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一定差异,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资公司的后续建设进展,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