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118034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新疆仕邦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邦光能”或“目标公司”,原名为“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产基金”)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和2023年6月15日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8)、《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产基金、董仕宏、四川仕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阳绿能科技”或“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
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2024年2月26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亿元,仕邦光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应不晚于2024年6月30日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1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收到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第二期部分股权转让款3.9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30日和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5-006)。公司已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对仕阳绿能科技的其他应收款账龄为6-12个月,计提比例为
5.00%,坏账准备为5,530.00万元,对应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5,530.00万元。
二、交易最新进展及风险提示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除依据协议约定进行扣除,本次交易的尾款为
亿元(“交易尾款”),在目标公司于承诺期间内每年度达成的实际累计税后扣非净利润额达到该年度承诺累计税后扣非净利润额,或公司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全额作出业绩补偿的前提下,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应于2025年至2028年,按照交易尾款比例的25%、25%、25%、25%,分四年在每一年度
月
日前向公司支付当年度交易尾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当年度交易尾款4亿元。鉴于目前光伏市场竞争加剧,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影响,行业处于下行周期,如果后续交易对手未能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及交易尾款,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推进与仕阳绿能科技协商,敦促其及时履行剩余付款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