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 ...... 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4
议案三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
议案四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6
议案五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18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9
议案七 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22
听取 晶科能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5
听取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 26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七、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仙德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投票结束后,由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投票计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能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概况
2025年,全球光伏行业需求增长势头延续。在中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国内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超300GW,再创历史新高,风光累计装机首超火电。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国内光伏产业链价格有所回升,“内卷外化”得到一定程度的遏止。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约293.56亿美元,同比下降8.3%,降幅较2024年同期明显收窄。同时,2025年出口量与2024年同期相比全面提高,尤其是2025年下半年以来,对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同时增长。2025年全年中国硅片、电池和组件产品出口量超440GW,同比增长23%。
虽然全球市场供需错配问题仍在持续,但光伏经济性的显著提升,持续加速推动出口市场格局多元化——2025年中国光伏组件出口量超1GW的市场数量从2024年的38个增至47个,亚洲、非洲市场快速崛起,其中巴基斯坦、菲律宾、老挝、阿尔及利亚、刚果等成为重要增长点。
身处行业浪潮中,公司积极调整策略应对供需压力,受全球光伏产业链价格波动、海外贸易保护政策扰动等因素影响,光伏组件价格整体仍处于低位,公司2025年度业绩出现阶段性承压。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4.92亿元,同比下降29.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82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尽管业绩承压,公司出货量继续保持行业
领先,出货量第七次位居行业第一。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正式告别规模扩张型发展模式,迈入以技术创新、价值创造为核心的转型关键期。供需结构失衡、低价竞争加剧等行业痛点倒逼企业加速战略升级。行业政策等密集落地,引导行业竞争焦点从“拼价格”转向“拼技术、拼创新、拼价值”;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的政策,进一步推动海外市场价格理性回归,抑制低质低价产品无序出口,降低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导向,锚定“技术驱动、价值引领”核心战略,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引擎,通过优化光伏产品矩阵、深耕终端市场、战略布局储能业务三大举措,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在行业转型浪潮中持续巩固领先地位。
(一)技术研发突破:刷新行业效率天花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坚持研发创新为战略重点,2021-2025年累计研发投入超220亿元,高强度研发投入直接转化为技术突破:年内实现N型TOPCon电池转化效率刷新至
27.79%、N型TOPCon-钙钛矿叠层电池效率达34.76%两项重大成果,累计32次打破电池和组件效率功率世界纪录,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升级方向。
此外,公司与晶泰科技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将共建全球首个“AI决策-机器人执行-数据反馈”全闭环实验线,利用AI与机器人技术加速高效率、高稳定性的钙钛矿叠层电池研发。此举旨在通过技术融合将光伏研发从传统“试错法”转向智能化范式,并预计在未来三年左右推动该技术实现规模化量产。这一突破不仅有望在地面电站中提升15%的系统经济性,更因其轻量化、高抗辐照的特性为光伏在商业航天中应用提供了关键解决方案。此次合作的意义在于,它通过AI与自动化重塑研发模式,或将重新定义整个光伏产业的创新速度与边界。
(二)产品矩阵落地:场景化定制实现市场突破
公司以场景为核心构建的差异化产品矩阵全面落地见效:飞虎3系列N型TOPCon组件,凭借四个方面的核心优势,较普通组件达成明显溢价:首先,它具备卓越的“高温+低辐”双向发电能力,优化的功率温度系数与优异的弱光响应能显著提升全天的发电量;其次,凭借超高的双面率(85%±5%)与首年仅<1%的超低衰减,可最大化全生命周期的发电收益并降低度电成本(LCOE)。此外,其高达24.8%的转换效率与高功率密度能有效降低电站的BOS成本,同时优异的抗PID、抗风沙能力保障了长期可靠性。最后,其设计完
美兼容主流跟踪支架,是针对分布式和大型地面电站严苛需求的优选解决方案;“大交通防眩光组件”成功应用于太原武宿零碳机场项目,解决光敏感区域光伏应用难题;“三优组件”及不沾灰组件在极端气候区域完成项目验证,发电增益提升3%以上;零碳组件Neo Green获得欧盟、日本等高端市场客户批量订单;邯郸10MWh农贸市场“光储充协同”项目落地,验证了储能系统在细分场景的商业可行性。
(三)终端运营升级:全链条服务体系成型
公司完成从“产品提供商”向“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的转型:产品端以TigerNeo系列高端产品为核心,在户用与工商业分布式市场精准推进差异化策略;服务端建立下沉式快速响应售后服务模式,推出技术培训、营销支持、金融服务等赋能服务;管理端优化销售组织形态并设计激励倾斜机制,实现海外销售及售后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通过优化交付与库存匹配规则,在保障市场响应速度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库存水平。
(四)供应链管控见效:双市场联动保障成本可控
公司“现货+期货”双市场联动机制全面覆盖硅料、白银、铝、铜等核心品种:现货端与核心供应商签订长单锁定原料供应,通过提前锁价、动态调整周转库存、优化“期货点价”等方式优化采购价格;期货端利用期货工具管理价格风险敞口,辅以期权组合提升对冲效果,部分品种通过期货头寸交割直接实现价格锁定。2025年公司套保规模较2024年显著提升,并于11月将期货套保保证金额度增至15亿元,实现供应链成本的可控与优化。
(五)数字化变革引领:AI赋能与智能制造驱动光伏产业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国家数智制造战略,成立数字化办公室统筹公司数智化转型,并以“AI驱动的范式变革”为核心引擎全面推进智能升级。2025年,公司发布《AI转型白皮书》,聚焦光伏电池硼扩工艺智能调参、智能切片SOP监控等重点项目,推动AI战略扎实落地。基于组件订单全生命周期管理串联14个业务系统,实现359项经营数据实时线上化,年化总收益超过1亿元。通过与IBM合作推进“产供销一体化平台”项目,显著提升运营效率,实现因成品呆滞库存导致的资金占用量降低1.4亿元、产能利用率提升5%、订单交付周期缩短24.5%、采购配额达成率提升至99.45%。公司围绕山西大基地打造的工厂项目,深度融合AI、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赋能各生产环境,实现一体化贯通生产时间大幅缩短,一体化制费较国内其他生产基地降低近20%,为海外先进制造基地提供可复制的范本。
在人才培育方面,公司开设数字化培训课程128项,累计参与16,015人次,3,502人通过数字化认证。各业务领域共梳理AI场景420个,已落地运行60个,实现成本节约超过1亿元。举办的第三届数智晶科AI创新大赛吸引290名员工提报120项案例,部分已落地场景预计每年可为公司创造超2,000万元收益。安全生产领域同步推进数字化管理,累计完成50项信息化开发与17项AI应用落地,构建集智能监控、实时预警与决策支持于一体的智慧安环管理体系。
(六)战略深耕产品进阶,储能业务乘势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储能业务战略布局,针对源网侧大型储能应用场景和工商业市场,进一步迭代升级储能产品解决方案,完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动光储协同的能源应用向更高效率、更高安全性方向演进。2025年,公司储能产线实现规模化稳定运营,关键核心零部件自研、量产能力持续增强,全年储能系统出货量较上年实现跨越式增长,业务规模与市场份额显著提升,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动能与增长潜力。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可靠的品质保障及全球化服务网络,公司连续多个季度荣登BNEF Tier 1一级储能厂商名录,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得客户与行业的广泛认可。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储能业务的海外市场开拓力度,在全年储能系统出货量高速增长的基础上,深度布局零碳园区、数据中心、微电网等细分应用场景,推出更具针对性的定制化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同时,依托公司在光伏领域的全球龙头优势,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与商业化路径,打造高效、智能、可靠的绿色能源系统解决方案,赋能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为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二、2025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2025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召集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5-01-20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5-04-11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5-04-28 | 除回避表决《关于董事、高管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直接提交至股东会表决以外,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5-07-04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5-08-27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情况的议案》等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5-09-08 |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5-10-29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晶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5-10-30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5-11-06 |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5-11-17 | 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5-12-12 |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1、公司治理
2025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取消监事会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行使监事会职权,持续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各位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义务,勤勉尽职,诚信行事,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
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信息披露保密机制完善,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公司法》《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以多渠道沟通为路径、以提升投资者满意度为导向,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境内外路演、产地调研等形式全面加强与投资者的主动沟通,并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网站、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投资者热线和邮箱等多渠道加强维护中小投资者信息披露的可及性,在资本市场有效传递公司最新发展动态与投资价值,成功获得众多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对外担保方面,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相关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东会召集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4次股东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会,3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出售子公司股权、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取消监事会、以及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裘益政、施俊琦、贾锐组成。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3次,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认真独立履行了职责,未出现影响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情形,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维护了公司利益,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财务决算、ESG报告、出售子公司股权等相关事项。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选聘2025年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及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等相关事项。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审议了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事项。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二次会议,主要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继续勤勉履责,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有效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确保科学高效、合法合规地做出决策;进一步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制定、完善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0日
议案二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根据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0日
议案三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0日
议案四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
2025年度,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共4人(董事陈康平先生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薪),以下是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情况:
| 姓名 | 职务 | 2025年度实发薪酬总额(人民币万元,税前) |
| 李仙德 | 董事长 | 0 |
| 陈康平 | 董事 | 0 |
| 李仙华 | 董事 | 0 |
| 刘华 | 职工董事 | 48.82 |
| 舒懿(已离任) | 董事 | 0 |
| 裘益政 | 独立董事 | 15 |
| 施俊琦 | 独立董事 | 15 |
| 贾锐 | 独立董事 | 15 |
注:职工董事刘华女士的薪酬自履职(2025年11月)之日起算。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的岗位职责,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年/人(税前)。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按照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评定。其中,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根据初步核算的考核结果进行预发,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后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核算绩效结果后发放。
4、其他说明
(1)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的长短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
(2)董事的薪酬或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0日
议案五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881,512,301.1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25,432,695.99元;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719,689,273.9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33,156,497.29元。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为了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 首席合伙人 | 李惠琦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4人 |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361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461人 | ||||
| 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26.14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21.03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4.82亿元 |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297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3.86亿元 |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2家 |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组 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 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 项目合伙人 | 许红瑾 | 2015年 | 2010年 | 2025年 | 2026年 |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许红瑾 | 2015年 | 2010年 | 2025年 | 2026年 |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姜勇捷 | 2020年 | 2015年 | 2025年 | 2025年 |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姜韬 | 2000年 | 2000年 | 2013年 | 2025年 |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及期限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0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0日
议案七 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与关联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一”),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1个储能项目。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与关联人晶科科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二”),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7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2个储能项目。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与关联人晶科科技签署了《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在公司下属厂区内投建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重新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框架协议一》与《框架协议二》中涉及的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本次变更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涉及屋顶分布式电站的购电交易。变更后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交易内容 | 公司子公司 | 关联人 | 项目所在地 | 实际项目容量(MW) | 折扣 | 预计运营期购电总额 |
| 屋顶分布式电站的购电交易 |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肥东县晶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合肥市 | 11.22 | 8.1折 | 9,126 |
| 12.00 | 10,356 | |||||
| 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 | 27.96 | 24,057 | ||||
| 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西宁晶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西宁市 | 10.40 | 不适用 | 终止 | |
| 合计 | 61.58 | 43,539 | ||||
公司已经在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厂区内与关联方晶科科技合作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建成投运。本次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经过双方商务谈判并结合最新市场情况变化后达成一致。
公司原计划在下属全资子公司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与关联方晶科科技合作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后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与最新市场情况变化,决定终止本项目的合作。截至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披露日,本次终止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2025年12月16日,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晶科”)终止了与关联人晶科科技签署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节能改造合同”),涉及玉山晶科厂区内的节能改造项目。根据节能改造合同约定,玉山晶科以563.90万元(不含税)的价格回购了相关资产。上述事项为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购电,总共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7,467万元(项目整体25年运营期内预计金额合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鉴于各方在各自行业中所处地位及各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本着友好务实、协同互利的原则,拟就储能/动力电池BMS、EMS、一体化集控单元和电力交易之数据服务、储能系统等领域开展战略合作,2026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储能”)与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特”)签署《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晶科储能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佣金等相关税费),认购杭州高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持股比例根据届时发行市值确定。
2023年4月28日,上饶市长鑫柒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鑫柒号”)与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特”)签署《关于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长鑫柒号使用自有资金向杭州高特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杭州高特上市前的股权比例为2.14%。
鉴于长鑫柒号为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晶科储能本次参与认购杭州高特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事项所涉关联交易金额连同本次变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较大,故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需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0日
听取 晶科能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会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裘益政)》《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俊琦)》《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锐)》。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0日
听取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次股东会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