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5 月23 日召开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 年6 月14 日 召开了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 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新疆仕邦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邦光能”或 “目标公司”,原名为“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产基金”)及董仕宏共同指 定的主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 5 月25 日和2023 年6 月15 日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38)、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43)。
2023 年12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重产基金、董仕宏、四川仕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阳绿能科 技”或“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一)》《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以下合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2 月27 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
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2024 年2 月26 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首期股权转 让款人民币12 亿元,仕邦光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进展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4 年2 月27 日、2024 年7 月3 日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 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应不晚于2024 年 6 月30 日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15 亿元。若仕阳绿能科 技未能在第二期转让价款最迟支付日足额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的,其应以应付未 付第二期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2%/年(单利)的计算标准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 利息(该资金占用利息自第二期转让价款最迟支付日的次日起起算)。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仕阳绿能科技已向公司支付部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5.38 亿元,资金 占用利息0.12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 年7 月30 日、2025 年1 月18 日和 2025 年8 月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8、2025-006、 2025-043)。
二、交易最新进展及风险提示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经各方友好协商,仕阳 绿能科技近日完成向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利息的共计1.26 亿 元,其中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00 亿元,资金占用利息0.26 亿元。上述第二期股 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利息与公司2025 年度部分业绩补偿款抵消后,已完成向公 司支付。
公司已于定期报告中就应收仕阳绿能科技第二期股权款按照账龄计提坏账 准备。鉴于上述收到1.26 亿元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利息的情形,预计 影响2026 年利润总额0.56 亿元(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 准。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将持续关注交易对手的履约情况,并将继 续积极推进与仕阳绿能科技协商,敦促其及时履行剩余付款义务;鉴于目前光伏
市场竞争加剧、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及股东支付能力影响,若后续交易对手未 能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公司将在财务报告中作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