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文件及材料,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陆光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马红军先生、刘东红女士、吴湘宁先生、张安清先生、郭吴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汤虚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王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拟任,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正式履职,此前由公司董事长何政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李宝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黄澄清、杨义先、郭海兰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