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信安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1日以邮件方式传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1名激励对象提出离职并自愿放弃所授予的全部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216人调整为21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79.20万股调整为976.20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20万股调整为1,217万股,预留数量240.80万股不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政、马红军、刘东红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15名激励对象授予976.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元/股或1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政、马红军、刘东红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次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