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
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关联方及新增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
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