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文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公司就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委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4]2号)。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告编号:2024-008)及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4]2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慎重考虑,《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单独持有公司22.32%股份的公司股东蒋文功先生于2024年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向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蒋文功先生作为提案人提出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公司统筹工作安排需要,原定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4年2月5日召开,原股权登记日不变。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延期召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