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226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310,222股
2、发行价格:40.44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5,625,377.68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元289,329,167.83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1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目录
特别提示 ......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公司主营业务 ...... 6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10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1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10
三、发行方式 ...... 15
四、发行数量 ...... 16
五、发行价格 ...... 16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6
七、限售期 ...... 16
八、上市地点 ...... 17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7
十、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7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8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8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 24
十四、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 24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6
第四节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7
二、董事、高管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8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8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30
一、主要财务数据 ...... 3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2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3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33
二、联席主承销商 ...... 33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3
四、审计机构 ...... 34
五、验资机构 ...... 34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5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5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 36
第九节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 37
二、查询地点 ...... 37
三、查询时间 ...... 37
释义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公司、威腾电气 | 指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章程 | 指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本上市公告书 | 指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信证券 | 指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主承销商 | 指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认购邀请书》 | 指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书》 |
| 《发行方案》 | 指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实施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 股东大会 | 指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目前已更名为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A股 | 指 | 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WetownElectricGroupCo.,Ltd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蒋文功 |
| 注册资本 | 18,877.552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04年1月7日 |
| 股票上市日期 | 2021年7月7日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 股票简称 | 威腾电气 |
| 股票代码 | 688226.SH |
| 董事会秘书 | 吴波 |
| 联系电话 | 0511-88227266 |
| 邮箱 | DMB@wetown.cc |
| 网站 | www.wetown.com.cn |
| 经营范围 | 高低压母线、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智能电气设备、电子设备、电源设备及配件、变压器、电器元件、光伏焊带、预埋槽道、地铁隧道用疏散平台,支吊架、汇线桥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色金属及其副产品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作为配电及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涵盖配电设备、储能系统、光伏新材三大业务,致力于为工业制造、数据通讯、电力电网、新能源、商业地产、轨道交通等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解决方案、能源管理与运维服务。
(一)配电设备
公司配电设备业务的产品包括高低压母线、中低压成套设备及铜铝制品等,其中以低压母线为核心产品。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母线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中母线细分行业的知名企业,是国内母线产品主要生产供应商之一。公司的低压密集型母线被认定为“江苏精品”“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提高母线产品输电效率、绝缘性能、材料导电率、降低能耗为研发方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节能、可靠、智能的电气产品及完善的配电一体化解决方案。低压母线主要作为低压配电系统中连接变压器至低压成套设备、低压成套设备至用电设备等用途,广泛应用于电网、工业厂房、高层建筑、酒店、医院、轨道交通、机场、数据中心等场所。发行人低压母线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为GB7251.6-201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部分:母线干线系统(母线槽)》,其适用范围为“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直流不超过1500V的成套设备”,因此发行人将额定工作电压1000V以下的母线产品划分为低压母线。
高压母线一般在配电环节中连接配电变电站的变压器至中压成套设备,或在变电环节中连接发电厂的发电机至升压变电站的变压器,广泛应用于电网、发电厂、钢铁、冶金等领域。由于国内及行业中没有专门针对1000V以上、3.6kV以下的产品适用标准,所以发行人没有电压范围在1000V以上、3.6kV以下的母线产品。发行人高压母线适用于电压35kV以下;另参照GB/T11022-2011《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注释“为了便于本标准的使用,通常意义上的高压开关设备的电压范围是泛指额定电压3.6kV及以上”。因此,发行人将额定工作电压3.6kV及以上的母线产品划分为高压母线。
中低压成套设备适用于额定工作电压400V-40.5kV的输配电系统,用于发电、输电、配电及电能转换和电能消耗设备的控制。
铜铝制品主要作为母线和中低压成套设备等产品的导电及外壳材料。
(二)储能系统
公司储能系统业务以“全产品线布局,全产业链打造”为发展方向,在立足于国内广阔的储能市场的同时,也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公司储能系统产品以网源侧储能、工商业储能为主,积极开发行业定制化储能产品,形成适配市场需求的全系列储能系统产品矩阵。同时,公司持续探索创新的商业模式,满足客户项目规划与建设、设备交付及运维管理的全方位需求,以适应多元化应用场景,推动整个储能业务的协同发展。
储能系统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场景丰富,在发电侧可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跟踪发电计划、火电联合调频等;在电网侧可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调峰调频等;在工商业用户侧可削峰填谷、动态扩容、光储充应用、需求侧响应等;在家庭用户侧可作为备用电源、光储应用等;在户外旅行、应急备灾中满足多样化的便携电力需求。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三)光伏新材
公司光伏新材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光伏焊带、铝边框。公司开展光伏焊带业务已有十余年,在该细分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良好的口碑,获得了国内外下游光伏组件客户的普遍认可,是国内光伏焊带主要的供应商之一。公司光伏焊带产品矩阵丰富,产品包括SMBB焊带、低温焊带、MBB焊带、常规汇流带、黑色焊带等产品。随着光伏电池组件多元化技术路径的发展,公司研发制造了适用于不同组件的焊带产品,均已形成稳定供货。其中,公司SMBB焊带比常规焊带线径更细,通过栅线数量提升降低电池片内部电阻损耗。此外,公司掌握低温焊料制成相关技术,研发的低温焊带通过改变常规焊带的涂层成分、使用低温焊料以实现电池片与焊带的低温结合,有利于降低电池碎片率,适用于HJT电池技术。公司研发的低温焊带可应用在SmartWire0BB电池技术上,通过层压实现膜与细栅的合金化、将焊带复合膜层压在相邻的电池片表面形成串联,在下游客户端已有应用。
光伏焊带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电池片的连接。光伏焊带以应用位置和载流大小为划分标准,可以细分为互联条、汇流带。由于单件太阳能电池片输出功率难以满足常规用电需求,必须使用光伏焊带将太阳能电池片串联或者并联起来以达到符合要求的电流和电压。互联条用于将电池片相互串联在一起,提高光伏组件
的输出电压;汇流带将通过互联条串联起来的电池片串联/并联起来,增加光伏组件的输出功率。太阳能电池片串联起来形成电池串,多个电池串通过汇流带连接起来以实现完整电路。汇流带将太阳能电池的电流输入到接线盒,再传输到电缆中。光伏焊带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光伏组件电流的收集效率,对光伏组件的功率影响较大。铝边框主要用于光伏组件电池板的外框结构。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5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该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2025年11月10日,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宜。
2025年11月28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确认了本次发行竞价结果和具体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2026年4月23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由上交所受理并收到上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53号)。
2026年4月27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
月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56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2026年
月
日(T-3日)至2026年
月
日(T日)申购报价前,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截止2026年2月27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中的14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家证券公司、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
家其他投资者(8家投资者已发送认购意向书),上述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后合计158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邀请其参与认购。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2026年3月6日9:00-12:00,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收到28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核查,5家投资者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须缴纳保证金;21家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合计人民币4,200.00万元,上述21家投资者均为有效报价;剩余2家投资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 | 申购对象类型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是否为有效报价 |
| 1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核心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3.02 | 1,000 | 200 | 是 |
| 2 | 深圳大华信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信安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3.02 | 1,000 | 200 | 是 |
| 3 |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4.91 | 1,000 | 200 | 是 |
| 4 | 浙江格若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格若欧摩羯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6.00 | 1,000 | 200 | 是 |
| 40.00 | 1,000 | |||||
| 5 | 曾辉 | 其他投资者 | 36.00 | 1,200 | 200 | 是 |
| 6 | 浙江格若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格若欧白羊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6.00 | 1,200 | 200 | 是 |
| 40.00 | 1,200 | |||||
| 7 | 韦坤良 | 其他投资者 | 36.00 | 7,000 | 200 | 是 |
| 40.00 | 1,000 | |||||
| 8 |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开元胜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7.50 | 1,000 | 200 | 是 |
| 9 | 北京升宇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44.44 | 3,000 | 200 | 是 |
| 36.02 | 5,000 | |||||
| 10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富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2.80 | 1,000 | 200 | 是 |
| 32.61 | 1,600 |
| 11 | 姜有为 | 其他投资者 | 36.00 | 3,000 | 200 | 是 |
| 12 | 杨璘 | 其他投资者 | 41.50 | 2,000 | 200 | 是 |
| 13 | 吴琪君 | 其他投资者 | 41.50 | 4,000 | 200 | 是 |
| 14 | 屠巧燕 | 其他投资者 | 41.50 | 4,000 | 200 | 是 |
| 15 | 董卫国 | 其他投资者 | 40.53 | 1,200 | 200 | 是 |
| 38.53 | 1,800 | |||||
| 35.33 | 2,800 | |||||
| 16 | 王志蓉 | 其他投资者 | 42.01 | 1,800 | 200 | 是 |
| 17 | 徐海飞 | 其他投资者 | 42.01 | 4,000 | 200 | 是 |
| 18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41.99 | 1,000 | 不适用 | 是 |
| 19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投资者 | 40.52 | 1,470 | 200 | 是 |
| 20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37.33 | 2,370 | 不适用 | 是 |
| 2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42.22 | 1,850 | 不适用 | 是 |
| 39.15 | 5,910 | |||||
| 36.72 | 11,990 | |||||
| 2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42.19 | 2,510 | 不适用 | 是 |
| 40.44 | 6,240 | |||||
| 39.15 | 19,310 | |||||
| 23 | 陈学赓 | 其他投资者 | 37.37 | 2,000 | 200 | 是 |
| 34.56 | 4,000 | |||||
| 24 | 卢春霖 | 其他投资者 | 37.37 | 1,000 | 200 | 是 |
| 25 |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7.10 | 1,000 | 200 | 是 |
| 35.10 | 1,200 | |||||
| 33.10 | 1,500 | |||||
| 26 | 江苏英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鑫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投资者 | 36.11 | 1,000 | 未缴纳 | 否 |
| 36.55 | 1,000 | |||||
| 36.98 | 1,000 | |||||
| 27 | 江苏英鑫私募基金管理 | 其他投 | 36.11 | 1,000 | 未缴纳 | 否 |
| 有限公司-英鑫价值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资者 | 36.55 | 1,000 | |||
| 36.98 | 1,000 | |||||
| 28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公司 | 38.33 | 3,300 | 不适用 | 是 |
| 36.33 | 5,100 |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1)竞价获配情况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44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7,414,574股,获配总金额为299,845,372.56元,最终确定11名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竞价结果已于2026年3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具体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金额(元) |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400,734 | 56,645,682.96 |
| 2 | 吴琪君 | 989,119 | 39,999,972.36 |
| 3 | 屠巧燕 | 989,119 | 39,999,972.36 |
| 4 | 徐海飞 | 989,119 | 39,999,972.36 |
| 5 | 北京升宇科技有限公司 | 741,839 | 29,999,969.16 |
| 6 | 杨璘 | 494,559 | 19,999,965.96 |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7,467 | 18,499,965.48 |
| 8 | 王志蓉 | 445,103 | 17,999,965.32 |
| 9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63,501 | 14,699,980.44 |
| 10 | 董卫国 | 296,735 | 11,999,963.40 |
| 11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7,279 | 9,999,962.76 |
| 合计 | 7,414,574 | 299,845,372.56 | |
竞价确定的配售股数为7,414,574股,未超过发行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数上限,未超过本次《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调减募集资金规模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从29,984.54万元调整为29,562.54万元。
鉴于募集资金规模上限的调整,在获配价格保持为40.44元/股不变的情况下,本次拟发行数量将相应由7,414,574股调整至7,310,222股,同比例对各认购对象获配数量和金额进行调减。
(3)最终发行对象及获配数量
调减后各认购对象最终的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数量(股) | 获配金额(元) |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81,020 | 55,848,448.80 |
| 2 | 吴琪君 | 975,198 | 39,437,007.12 |
| 3 | 屠巧燕 | 975,198 | 39,437,007.12 |
| 4 | 徐海飞 | 975,198 | 39,437,007.12 |
| 5 | 北京升宇科技有限公司 | 731,398 | 29,577,735.12 |
| 6 | 杨璘 | 487,599 | 19,718,503.56 |
| 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51,029 | 18,239,612.76 |
| 8 | 王志蓉 | 438,839 | 17,746,649.16 |
| 9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58,385 | 14,493,089.40 |
| 10 | 董卫国 | 292,559 | 11,831,085.96 |
| 11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3,799 | 9,859,231.56 |
| 合计 | 7,310,222 | 295,625,377.68 | |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7,310,222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3月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32.61元/股。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4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24.01%。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625,377.6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296,209.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329,167.83元。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八、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于2026年5月15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2026年5月2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6)3300008号《验证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20日17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威腾电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金额总计为295,625,377.68元。
2026年5月21日,财信证券将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2026年5月2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6)33000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21日止,威腾电气已收到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税)共计5,000,000.00元的出资款人民币290,625,377.68元。本次发行费(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6,296,209.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329,167.83元,其中:增加股本7,310,222元,增加资本公积282,018,945.83元。
十、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 8110501011902986162 |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 8110501011502986182 |
| 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 8110501011202899872 |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15000412345655 |
| 江苏威腾变压器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15000312345662 |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7,310,222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8层 |
| 法定代表人 | 郑成武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1,381,020 |
| 限售期 | 6个月 |
、吴琪君
| 姓名 | 吴琪君 |
| 国籍 | 中国 |
| 住址 | 浙江省余姚市******** |
| 身份证号码 | 3302191951******** |
| 获配数量(股) | 975,198 |
| 限售期 | 6个月 |
3、屠巧燕
| 姓名 | 屠巧燕 |
| 国籍 | 中国 |
| 住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 身份证号码 | 3302261978******** |
| 获配数量(股) | 975,198 |
| 限售期 | 6个月 |
4、徐海飞
| 姓名 | 徐海飞 |
| 国籍 | 中国 |
| 住址 | 杭州市西湖区******** |
| 身份证号码 | 3326031979******** |
| 获配数量(股) | 975,198 |
| 限售期 | 6个月 |
、北京升宇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北京升宇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逸成东苑3号楼1层全部 |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逸成东苑3号楼1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李健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443572812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查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
| 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获配数量(股) | 731,398 |
| 限售期 | 6个月 |
、杨璘
| 姓名 | 杨璘 |
| 国籍 | 中国 |
| 住址 |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 |
| 身份证号码 | 3302041978******** |
| 获配数量(股) | 487,599 |
| 限售期 | 6个月 |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451,029 |
| 限售期 | 6个月 |
、王志蓉
| 姓名 | 王志蓉 |
| 国籍 | 中国 |
| 住址 |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 |
| 身份证号码 | 4224211971******** |
| 获配数量(股) | 438,839 |
| 限售期 | 6个月 |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19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唐泳 |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D7TEBR46 |
| 经营范围 | 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获配数量(股) | 358,385 |
| 限售期 | 6个月 |
10、董卫国
| 姓名 | 董卫国 |
| 国籍 | 中国 |
| 住址 | 南京市玄武区******** |
| 身份证号码 | 3201131968******** |
| 获配数量(股) | 292,559 |
| 限售期 | 6个月 |
1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 住所 | 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9楼 |
| 法定代表人 | 庄园芳 |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550077618 |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获配数量(股) | 243,799 |
| 限售期 | 6个月 |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北京升宇科技有限公司、杨璘、吴琪君、屠巧燕、董卫国、王志蓉、徐海飞,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因此无需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手续。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上述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产品中,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
3、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公司的资管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姓名/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等级是否匹配 |
| 1 | 北京升宇科技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C5) | 是 |
| 2 | 杨璘 | 普通投资者(C5) | 是 |
| 3 | 吴琪君 | 普通投资者(C4) | 是 |
| 4 | 屠巧燕 | 普通投资者(C5) | 是 |
| 5 | 董卫国 | 普通投资者(C5) | 是 |
| 6 | 王志蓉 | 普通投资者(C4) | 是 |
| 7 | 徐海飞 | 普通投资者(C4) | 是 |
| 8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类) | 是 |
| 9 |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类) | 是 |
| 1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类) | 是 |
| 1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类) | 是 |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其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参与发行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对象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威腾电气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注册程序。
威腾电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文件和《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十四、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证券代码:688226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交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1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节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7,310,222 | 3.73%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8,775,520 | 100.00% | 188,775,520 | 96.27% |
| 合计 | 188,775,520 | 100.00% | 196,085,742 | 100.00% |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 1 | 蒋文功 | 35,287,167 | 18.69% | - |
| 2 | 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7,479,241 | 14.56% | - |
| 3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154,659 | 6.44% | - |
| 4 | 扬中绿洲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543,386 | 5.06% | - |
| 5 | 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 | 4,566,667 | 2.42% | - |
| 6 | 上海微积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积分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120,000 | 1.65% | - |
| 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73,652 | 1.47% | - |
| 8 | 平安沪深300指数增强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47,668 | 1.14% | - |
| 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95,248 | 0.63% | - |
|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29,243 | 0.60% | - |
| 合计 | 99,396,931 | 52.65% | - | |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 1 | 蒋文功 | 35,287,167 | 18.00% | - |
| 2 | 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7,479,241 | 14.01% | - |
| 3 |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154,659 | 6.20% | - |
| 4 | 扬中绿洲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9,543,386 | 4.87% | - |
| 5 | 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 | 4,566,667 | 2.33% | - |
| 6 | 上海微积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积分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120,000 | 1.59% | - |
| 7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73,652 | 1.41% | - |
| 8 | 平安沪深300指数增强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47,668 | 1.10% | - |
| 9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81,020 | 0.70% | 1,381,020 |
| 1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95,248 | 0.61% | - |
| 合计 | 99,648,708 | 50.82% | 1,381,020 | |
二、董事、高管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2025年度、2026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 项目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 2025年度/2025年末 | 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 2025年度/2025年末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16 | 0.04 | 0.1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9.07 | 9.07 | 10.24 | 10.24 |
注1:发行前数据来自于公司定期报告;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5年度、2026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分别出具(苏亚审[2024]742号)、众环审字(2025)3300187号及众环审字(2026)330047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6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依此计算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363,039.01 | 359,092.58 | 337,852.19 | 242,983.99 |
| 非流动资产 | 179,020.30 | 175,738.09 | 152,820.16 | 67,097.01 |
| 资产总计 | 542,059.30 | 534,830.67 | 490,672.35 | 310,081.00 |
| 流动负债 | 255,013.76 | 268,212.32 | 267,730.00 | 182,367.88 |
| 非流动负债 | 102,213.69 | 82,227.57 | 49,127.20 | 19,533.84 |
| 负债合计 | 357,227.45 | 350,439.89 | 316,857.20 | 201,901.7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1,248.96 | 171,172.18 | 166,628.58 | 103,259.50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582.89 | 13,218.59 | 7,186.57 | 4,919.7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4,831.85 | 184,390.78 | 173,815.15 | 108,179.29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 | 108,025.39 | 385,145.77 | 348,075.14 | 284,766.40 |
| 营业利润 | 1,505.49 | 3,627.23 | 12,307.29 | 15,828.03 |
| 利润总额 | 1,472.92 | 3,256.37 | 11,974.45 | 15,722.4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97.28 | 3,042.23 | 9,487.02 | 12,046.36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1-3月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45.29 | 23,175.57 | 11,654.81 | -21,927.7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16.72 | -68,043.70 | -36,392.97 | -26,598.8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80.13 | 31,836.42 | 84,409.83 | 53,804.9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172.90 | -13,204.10 | 59,869.13 | 5,440.65 |
(四)主要财务指标表
| 项目 |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 | 2025年末/2025年度 | 2024年末/2024年度 | 2023年末/2023年度 |
| 毛利率 | 11.68% | 11.15% | 15.68% | 17.67% |
| 净利润率 | 1.10% | 0.99% | 2.94% | 4.7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 0.41% | 1.79% | 8.94% | 12.4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 0.32% | 1.68% | 8.65% | 12.12%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 | 0.04 | 0.16 | 0.61 | 0.77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 | 0.03 | 0.15 | 0.59 | 0.75 |
| 流动比率 | 1.42 | 1.34 | 1.26 | 1.33 |
| 速动比率 | 1.25 | 1.17 | 1.09 | 1.18 |
| 资产负债率 | 65.90% | 65.52% | 64.58% | 65.11% |
| 利息保障倍数 | 1.84 | 1.73 | 3.69 | 6.26 |
| 总资产周转率 | 0.20 | 0.75 | 0.87 | 1.15 |
| 存货周转率 | 2.16 | 7.46 | 7.79 | 10.86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67 | 2.63 | 2.35 | 2.36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10,081.00万元、490,672.35万元、534,830.67万元和542,059.30万元,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使得资产增加。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01,901.72万元、316,857.20万元、350,439.89万元和357,227.45万元,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因开展业务及扩大产能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3倍、1.26倍、1.34倍和1.4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18倍、1.09倍、1.17倍和1.25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将进一步改善。
(三)盈利能力分析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4,766.40万元、348,075.14万元、385,145.77万元和108,025.39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046.36万元、9,487.02万元、3,042.23万元和697.28万元。公司2025年净利润下降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中低压成套设备执行项目较上年减少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号滨江金融中心T2栋(B座)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保荐代表人:汤金海、周睿项目协办人:刘海霞项目组成员:杨小玲、叶乾、黄昊、李港中、陈卓、卢佳明电话:0731-84403385传真:0731-88954643
二、联席主承销商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经办人:蓝子俊电话:010-60838888传真:010-60836029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号上海中心大厦
、
、
层负责人:沈国权
经办律师:李云龙、陈禹菲、党颖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
四、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负责人:石文先经办人:韩毅、陆斌电话:025-52686807传真:025-52686807
五、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负责人:石文先经办人:韩毅、陆斌电话:025-52686807传真:025-52686807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财信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财信证券指定汤金海、周睿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汤金海,男,现任财信证券股权融资部业务主管,保荐代表人。曾主要负责绝味食品等A股IPO项目以及塞飞亚、五新科技等拟IPO项目的辅导,张家界、兰州黄河、芒果超媒、华升股份、华昌化工、绝味食品、中原特钢、东方热电、九龙电力、洪城水业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重整或并购重组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周睿,男,现任财信证券股权融资部总经理助理,保荐代表人。曾主要负责或参与了迪亚环境、汇杰设计等A股IPO项目的上市准备工作,主要负责株洲云龙企业债、益阳市城投公司债等债券项目的发行承销工作,负责成远矿业、皓志科技、瑞德尔、桓基股份等新三板挂牌项目工作。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威腾电气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财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公司: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
电话:0511-88227266
传真:
0511-88227266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