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开普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跟踪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开普云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开普云业务情况,对开普云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2年度开普云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 2022年度开普云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开普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开普云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开普云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开普云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开普云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开普云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2年度,开普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开普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度,开普云未发生相关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度,开普云未发生相关情况 |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 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元宇宙等智能化技术的逐步成熟,公司不仅面临行业现有竞争者的竞争,还要面对新进入者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准确研判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投入研发并布局新技术和新产品,则会给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及持续的创新能力是公司在行业内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并采取了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相关措施,以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但仍不能杜绝公司的核心技术被侵犯和泄密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对公司保持竞争优势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党政机关、检务行业、国家电网及下属企业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流程的影响,公司项目的验收工作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而公司的期间费用在各季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
在较强的季节性波动风险。对此,公司已积极对接客户计划和流程,与客户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增加业务计划的可预期性。
(三)财务风险
1、商誉减值风险
目前公司商誉净值主要是因收购天易数聚和开普瑞曦两家控股子公司形成的商誉。如果未来被收购资产所处行业不景气、自身业务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未达预期,将有可能出现商誉减值,从而造成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确定风险,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如果出现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情况,会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所属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全球研发投入集中、创新活跃、应用广泛的行业。如果行业内出现革新性技术导致行业格局发生巨大变动或新的替代产品出现等情况,若公司无法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技术突破,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面临行业法规和国家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支持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未来,如果宏观环境因素及国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 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5,493.82 | 46,059.48 | 2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802.99 | 6,085.55 | 61.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16.00 | 4,211.46 | 0.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20.70 | -1,120.09 |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7,954.98 | 121,681.90 | 5.16 |
总资产 | 184,529.89 | 156,047.32 | 18.25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6 | 0.91 | 60.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6 | 0.91 | 60.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0.63 | 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3 | 5.1 | 增加2.7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7 | 3.53 | 减少0.1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71 | 14.63 | 减少0.92个百分点 |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5,493.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34.34万元,增幅
20.48%,主要原因系落实公司战略,加大布局数智能源板块,实现收入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02.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7.45万元,涨幅61.09%,一方面,首先是公司坚持以技术作为业务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提升核心技术,完善产品性能,坚定研发投入,并且公司积极布局数智能源业务与开拓元宇宙等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增长;其次是公司控本增效,提升费用支出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因天易数聚应收账款周转率未达标,确认了相关的承诺补偿。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16.00万元,较上年增长4.5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涨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20.70万元,上年同期为-1,120.09万元,减少3,600.61万元。主要原因系项目外采支出和工资性支出增长幅度超过公司回款增长幅度。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7,954.9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273.08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盈利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6、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了18.25%,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贷款、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7、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上涨0.55元/股、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上涨0.55元/股,主要系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增长2.73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所致。
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0.16个百分点,主要系加权平均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下降0.92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超过研发投入增长速度所致。
六、 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1、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坚持技术领先的发展战略,紧跟信息技术的前沿发展态势,紧密结合行业数字化应用场景的发展趋势,掌握了一批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形成了功能较为完善的软件产品和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开展技术研发投入,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2.88%,技术人员数量增长约20%。通过高效的技术研发投入,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取得技术创新突破,新增5项专利,自主研发了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系统分布式负荷预测方法、虚拟数字人重建驱动与交互技术和预训练智能化多模态内容生成技术等多项新技术。
2、大数据资源优势
大数据的价值已经取得广泛共识。数据规模和质量很大程度决定了包括大模型在内的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算法训练效果的优劣,进而影响算法模型能力、产品功能直至用户体验。
自公司成立以来二十余年,公司已经积累了大量有效网页链接和有效文章索引,存储数据规模超过1.2PB,形成了海量的内容大数据资源。
公司政府网站内容大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得到权威机构的认可,被CNNIC牵头组织撰写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清华大学发布的《201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2019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2020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2021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2022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所引用。
3、数据智能平台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对核心平台层技术体系进行技术升级,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层基础技术,自主研发统一的数据智能平台。作为公司基础技术平台,数据智能平台采用“大中台+小前台”技术架构设计,为公司产品线和业务应用场景提供通用基础技术能力支撑,广泛适用于全行业应用场景的核心平台层技术需求。
数据智能平台采用微服务、模块化的架构设计,由技术中台、数据中台和业务中台组成,有效提升了系统灵活性和智能化水平,具备产品需求和用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数据智能平台具备良好的扩展性,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项核心技术和已经积累的算法模型已经纳入数据智能平台,形成算法模型池。随着公司不断扩展业务场景,数据智能平台正在不断扩大数据智能中台算法模型池,持续赋能公司产品需求和业务应用场景需求。
基于数据智能平台,公司大中台技术体系能力持续提高,用户需求响应速度加快,产品研发效率得到整体提升。
4、行业知识和经验优势
在政务行业,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为全国各级党政机关提供软件产品、服务和数字化解决方案,积累了二十余年的政务行业服务经验。公司从基础技术和业
务积累起步,全程参与和见证了政务电子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四个发展阶段,正稳步迈向全面智能化的AIGC和元宇宙新阶段。基于对政务行业的深刻理解,公司先后参与制订多项有关数字政府建设的国家标准,始终保持行业领先者的地位。
在能源行业,公司深度参与国家电网、国家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等能源集团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对能源行业、特别是电力行业的产业特性、经营特点、管理模式、业务流程等有着长期、深入、全面的理解,有利于横向扩展国内区域性、地方性能源集团的信息化项目,帮助公司更好的抓住战略性新机遇。
5、客户资源和场景优势
公司拥有广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客户群体涵盖了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大型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大型媒体单位、大型金融机构及交易所、各级司法机关等。公司已经累计为超过2,100家客户提供了产品和服务,其中包括:80%以上的省级政府,60%以上的中直机关和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及60%以上的市级政府;在政府客户群体之外,公司客户还包括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新华社、中石油、中国烟草、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中康健集团、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国金证券等各行业领域的头部客户群体。
七、 研发支出情况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7,606.69万元,同比增长12.8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13.71%。
(二)研发进展
2022年,公司从异构交汇、中台架构、内容安全、数字人等方面进行技术创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共24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87个。
八、 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691,313.08元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5,190,373.78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55,190,373.78元,持有理财产品的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2020年3月23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2020年3月23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921,190,577.61 |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242,659,782.08 |
减:发行费用
减:发行费用 | 23,320,880.61 |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30,000,000.00 |
减: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金额
减: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金额 | 214,350,000.00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54,330,458.8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65,190,373.78 |
其中:持有理财产品的专户余额
其中:持有理财产品的专户余额 | 110,000,000.00 |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圣宇 王学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