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相关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相关安排。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纪鹏、贺强、管清友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