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7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2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9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并同意以29.6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34.7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