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开普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跟踪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开普云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开普云业务情况,对开普云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度开普云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 2023年度开普云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开普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开普云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开普云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开普云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开普云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开普云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快报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等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汪敏、时任总经理严妍、时任财务总监王金府、时任董事会秘书马文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汪敏、时任总经理严妍、时任财务总监王金府、时任董事会秘书马文婧、时任独立董事刘纪鹏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除此之外,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进一步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加强专项检查力度和频率,查缺补漏,提升会计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信息质量,加强对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培训,增强其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开普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开普云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开普云未发生相关情况 |
二、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 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元宇宙等智能化技术的逐步成熟,公司不仅面临行业现有竞争者的竞争,还要面对新进入者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准确研判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投入研发并布局新技术和新产品,则会给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及持续的创新能力是公司在行业内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若公司不能有效保障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及商业秘密,切实执行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内控制度和保密制度,公司的竞争优势可能会遭到削弱。
(二)经营风险
1、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党政机关、检务行业、国家电网及下属企业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流程的影响,公司项目的验收工作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而公司的期间费用在各季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强的季节性波动风险。对此,公司已积极对接客户计划和流程,与客户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增加业务计划的可预期性。同时提高数智安全SaaS服务及产品服务,平滑公司部分季节性波动。
(三)财务风险
1、商誉减值风险
目前公司商誉净值主要是因收购天易数聚和开普瑞曦两家控股子公司形成的商誉。如果未来被收购资产所处行业不景气、自身业务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未来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未达预期,将有可能出现商誉减值,从而造成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确定风险,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如果出现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情况,会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所属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全球研发投入集中、创新活跃、应用广泛的行业。如果行业内出现革新性技术导致行业格局发生巨大变动或新的替代产
品出现等情况,若公司无法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技术突破,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面临行业法规和国家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支持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未来,如果宏观环境因素、及国家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 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93,811,245.43 | 554,938,204.42 | 25.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153,782.74 | 98,029,941.19 | -58.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657,279.30 | 42,159,973.18 | -20.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197,724.09 | -47,207,013.58 |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96,656,025.61 | 1,279,549,827.30 | 1.34 |
总资产 | 2,091,495,524.86 | 1,845,298,870.49 | 13.34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1.46 | -57.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1.46 | -57.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63 | -19.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0 | 7.83 | 减少4.6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2 | 3.37 | 减少0.7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5.74 | 13.71 | 增加2.03个百分点 |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381.12万元,同比增长13,887.30万元,增长率达到25.02%。本年营收较去年同期增长明显。主要原因系:(1)数智能源领域的迅猛发展,其业务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27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
60.23%;(2)公司在AI大模型与算力业务方面的新举措迅速取得成效,第二增长曲线取得明显突破,实现千万级收入;(3)AI内容安全业务也持续拓展至新的市场领域和客户群体,实现了收入规模的稳步上升。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公司营业收入的显著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5.38万元,同比减少5,687.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65.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0.27万元。主要原因系2023 年公司在深耕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人工智能新领域,并加速推进人工智能战略业务的发展,公司增加较大的创新产品和人员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10,044.84万元,同比增长37.32%。引进优秀人才和促进核心技术人员、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升公司未来价值,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了多次股权激励计划,导致股份支付费用大幅增加。此外,上年同期公司确认了一笔较大的业绩补偿收益,这也是造成同比利润减少的一个重要因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19.77万元,上年同期为-4,720.70万元,增长9,640.47万元,实现回正和大幅提升,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长明显,增长2.6亿元,增长比例达68.09%;同时,销售回款增长幅度明显高于项目外采支出和工资性支出增长的幅度。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9,665.6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710.6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后因盈利形成的未分配利润增长;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定向增发股份;因确认股份支付增加归属于上市股东净资产。
5、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了13.34%,主要原因系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和净资产期末余额增加。
6、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减少0.84元/股、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减少0.84元/股,主要系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4.63个百分点,主要系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加权平均净资产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0.75个百分点,主要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加权平均净资产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2.03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同比增长43.55%。主要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扩充了研发团队,加大人工智能领域和能源领域的研发投入所致。
六、 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1、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以研发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坚持技术领先的发展战略,紧跟信息技术的前沿发展态势,紧密结合行业智能化应用场景的发展趋势,掌握了一批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开展技术研发投入,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长43.55%,技术人员数量增长约21.90%。通过高效的技术研发投入,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取得技术创新突破,新增2项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52项。报告期内,公司自建人工智能算力池有效支撑了大模型训练、多模态内容生成训练推理等密集型算力需求,提高了公司整体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训练和产品研发效率。
2、开悟大模型能力优势
开悟大模型以行业应用智慧能力为核心目标,通过深度专业化调整训练,具有安全、可信、可控的多模态能力,有效解决行业客户使用大模型的痛点难点问题。
3、大模型高效训练和智慧应用敏捷构建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的开悟大模型运营管理系统和开悟大模型智能应用中台,组成公司大模型中台能力体系,形成大模型高效训练和智慧应用敏捷构建优势。
开悟大模型运营管理系统支持对大模型进行流水线式高效训练,实现大模型训练、开发、部署和维护的全流程零代码自动化操作。系统内置高质量预训练数据集,广泛兼容开悟大模型和其他各种开源模型,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兼容性,支持增量监督微调,降低客户高度定制化训练大模型的门槛和难度,大幅简化操作步骤,有效提高大模型训练和部署运维的整体效率。
通过开悟大模型运营管理系统,公司对开悟大模型实现持续高效训练,不断提升开悟大模型能力;同时,结合客户实际需求,公司通过开悟大模型运营管理系统,快速完成行业特定数据的定制化训练,迅速满足客户的定制化训练要求。
4、AI算力能力优势
公司研发开悟云边端AI一体机系列产品,为开悟大模型训练和推理、智慧应用服务提供全面的AI算力支撑。公司将开悟大模型及中台系列软件与AI算力硬件进行深度适配融合,有效提升算力使用效率,提高开悟大模型及智慧应用的性能。
开悟云边端AI一体机将AI算力芯片与大模型算法进行深度适配优化,内置模型量化算法和模型稀疏算法,通过模型优化算子有效提升大模型推理速度,满足客户在大模型训练推理以及其他计算密集型任务上的算力需求。
开悟云边端AI一体机搭载自研软件平台,采用融合架构实现软硬件深度兼容和优化,自动生成工作流完成复杂任务,按需提供数据管理、模型训练和部署,动态分配和优化计算资源,实现大模型全流程训练任务,实现开箱即用。用户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具体需求,利用大模型中台能力,灵活配置打造专属一体机。
开悟云边端AI一体机支持本地私有化部署,数据存储和处理均在用户企业内部进行,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控制数据权利和实现数据安全。
5、AI应用安全体系优势
在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第三代AI内容安全产品“鸠摩智”,在大模型从训练到推理服务的全流程,实现数据内容安全风控。新一代AI应用安全产品“鸠摩智”融合公司多年在内容安全风控领域的深厚技术经验积累。在词库方面,融合超过500万中心词库,沉淀了丰富的安全规则库,通过AI算法赋能,实现亿级变种词纠错能力。在算法方面,基于开悟大模型,公司持续利用真实监测数据及AIGC辅助生成数据进行训练集扩充,并针对特定案例增加模型定向训练,提升算法准确率。
同时,公司开悟多模态大模型、大模型中台和智慧应用全系列软件产品中,已经嵌入公司新一代AI应用产品功能,深度融合AI安全风控能力,实现大模型智慧应用全流程安全可控。
基于公司AI内容安全能力,公司帮助客户有效应对大模型应用的可信可控
问题,保障客户实际使用大模型的训练安全和推理服务应用安全,消除客户对大模型应用的安全隐患,有效促进开悟大模型和智慧应用的推广。
6、丰富的行业理解和客户积累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持续服务行业客户,积累二十余年的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服务经验,全程参与和见证行业信息化领域的电子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四个发展阶段。公司拥有广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客户群体涵盖了大型企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媒体单位、大型金融机构及交易所、各级司法机关等。公司已经累计为超过2,100家客户提供了产品和服务,其中包括: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新华社、中国石油、中国烟草、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中康健集团、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等各行业领域的头部客户群体;公司客户群体还覆盖了80%以上的省级政府,60%以上的中直机关和国务院组成部门和60%以上的市级政府。通过构建全栈AI技术产品布局,公司将丰富的行业理解融入智慧应用产品,切合行业实际应用场景的真实需求,构建丰富的行业智能化解决方案,助力行业客户拥抱人工智能带来的深刻变革,推动行业企业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实现AI赋能产业换新。公司将利用丰富的行业理解和客户积累优势,把握战略机遇,不断拓展AI业务布局,扩大市场规模,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七、 研发支出情况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0,918.63万元,同比增长43.5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15.74%。
(二)研发进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共26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39个。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新增专利2项,新增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52个。
八、 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3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252,842.77元投入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7,289,160.4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7,434,434.95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9,434,434.95元,持有理财产品的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8,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2020年3月23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2020年3月23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921,190,577.61 |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276,912,624.85 |
减:发行费用 | 23,886,918.35 |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247,289,160.37 |
减: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金额
减: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金额 | 214,350,000.00 |
减:结项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减:结项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33,000,000.00 |
力口: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力口: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61,682,560.9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29,434,434.95 |
其中:持有理财产品的专户余额
其中:持有理财产品的专户余额 | 58,000,000.00 |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汪敏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18,552,800 | 18,552,800 | 0 | |
严妍 | 董事、总经理 | 0 | 60,000 | 60,000 | 股权激励归属 |
李绍书 | 副总经理 | 0 | 24,000 | 24,000 | 股权激励归属 |
马文婧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24,000 | 24,000 | 股权激励归属 |
王金府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0 | 16,000 | 16,000 | 股权激励归属 |
王瑛 | 副总经理 | 0 | 16,000 | 16,000 | 股权激励归属 |
刘轩山 | 核心技术人员 | 2,779,200 | 2,123,866 | -655,334 | 减持、股权激励归属 |
杨春宇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22,200 | 22,200 | 股权激励归属 |
张青火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0 | 3,200 | 3,200 | 二级市场买入 |
合计 | / | 21,332,000 | 20,842,066 | -489,934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圣宇 王学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