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博睿数据(688229)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229 公司简称:博睿数据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e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博睿数据688229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孟曦东梁缤予
电话010-65519466010-65519466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4层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4层
电子信箱IR@bonree.comIR@bonree.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54,317,018.78713,805,016.38-8.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4,514,852.48656,865,648.89-7.9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5,362,990.1062,550,362.544.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644,264.23-48,817,578.4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216,417.20-54,987,920.82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884,123.66-60,733,206.3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03-6.50减少1.5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6-1.10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6-1.10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2.3675.11减少2.75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6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的限售股份数量
李凯境内自然人23.1210,266,27010,266,27000
冯云彪境内自然人11.415,064,3005,064,30000
孟曦东境内自然人10.604,706,6104,706,61000
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3.721,650,0001,650,00000
北京元亨利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3.721,650,0001,650,00000
王利民境内自然人2.921,295,126000
焦若雷境内自然人2.871,276,410000
侯健康境内自然人2.661,181,729000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1.67739,459000
麻颖境内自然人1.66735,90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冯云彪为李凯姐姐之配偶。 2、截止报告期期末,冯云彪、孟曦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凯的一致行动人。 3、孟曦东、冯云彪担任元亨利汇执行事务合伙人。 4、李凯担任佳合兴利执行事务合伙人。 5、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注:1、李凯、冯云彪、孟曦东、佳合兴利和元亨利汇所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已于2023年8月17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冯云彪先生、孟曦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凯先生首发上市前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于2023年8月17日到期,协议期限届满,不再续签该协议。因此,冯云彪先生、孟曦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凯先生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