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2  博睿数据(688229)公司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健康主持,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修定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定<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了公司董事会结构,保障了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制定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定<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修定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定<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行为,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修定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定<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定<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定《公司章程》进一步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修定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定<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