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隆达股份三楼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14,308,15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14,308,15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305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305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张伟民、独立董事陈建忠及刘林以
通讯方式出席;董事浦益龙、独立董事干勇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赵长虹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吕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114,277,158 | 99.9728 | 30,999 | 0.0272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5,901,289 | 99.8804 | 30,999 | 0.1196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且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建红女士、宋欣豪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