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9  隆达股份(688231)公司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隆达股份三楼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普通股股东人数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14,308,15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14,308,1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6.30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6.305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张伟民、独立董事陈建忠及刘林以

通讯方式出席;董事浦益龙、独立董事干勇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赵长虹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吕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14,277,15899.972830,9990.0272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5,901,28999.880430,9990.1196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且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建红女士、宋欣豪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