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由29,152,272.48(含税)调整为28,849,901.28元(含税)。
? 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2,519,76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6,441,299股。鉴于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6,441,299股后,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40,415,844 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46,857,14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921,5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52,272.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64%。如在本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
二、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2,519,76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6,441,299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6,857,14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441,299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40,415,844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849,901.28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