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8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斌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 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