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工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神工股份(688233)公司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四月

目 录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议案一: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8

议案二: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9

议案三: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公司证券办公室严格按照程序安排会务工作。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会议通知上列明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提前向股东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股东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宜过长。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政策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周三)14:00

(二)会议地点:锦州市太和区中信路46号甲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等因素,投资者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制定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