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工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6 年5 月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连胜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被聘任人员符合以上法律、法规及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第178 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 未满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任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