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岳先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岳先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岳先进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5号),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971,105股,并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29,711,044股,其中限售股395,953,75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757,28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6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61,104,52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22%,限售期为自取得股份之日(2020年8月14日)起36个月。
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股份将于2023年8月1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镇江智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绿色家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铁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上海国策科技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岱汇智股权投资基金(湖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绿技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源创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向创业投资股份公司、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衮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云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华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舜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泛海愿景二期新科技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星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潇湘海润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京金浦新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金浦新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钰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株洲聚时代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所适用的新增股份(即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所持有的新增股份,包含通过增资扩股和股份受让方式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企业/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本人将根据实际需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若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26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61,104,52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22%,限售期为自取得股份之日(2020年8月14日)起36个月。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8月14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镇江智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662,009 1.78% 7,662,009 0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04,259 1.56% 6,704,259 0
长江资本有限公司-广东绿色家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688,935 1.56% 6,688,935 0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54,956 1.29% 5,554,956 0
青岛铁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4,022,556 0.94% 1,532,403 2,490,153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
3,831,006 0.89% 3,831,006 0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
合伙)
3,064,803 0.71% 3,064,803 0
上海国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策科技制造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681,703 0.62% 2,681,703 0
汇誉私募基金管理(湖州)有限
公司-安岱汇智股权投资基金(湖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81,706 0.62% 1,532,403 1,149,303
长江资本有限公司-广东绿技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30,827 0.45% 1,930,827 0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北京融新源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源创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15,500 0.45% 957,750 957,75012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公司 1,915,503 0.45% 1,915,503 013 淄博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15,503 0.45% 1,915,503 0
上海衮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915,503 0.45% 1,915,503 015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3,123,378 0.73% 1,915,503 1,207,87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云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723,953 0.40% 1,723,953 0
北京中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
岛华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532,403 0.36% 1,532,403 0
济南舜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532,400 0.36% 766,200 766,200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泛海愿景二期新科技投资(天津)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149,300 0.27% 766,200 383,100
深圳市星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149,300 0.27% 1,149,300 0
湖南潇湘海润私募股权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149,300 0.27% 1,149,300 0
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957,750 0.22% 957,750 0
金浦新潮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京金浦新潮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957,750 0.22% 957,750 0
上海金浦新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金浦新潮新兴产业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7,750 0.22% 957,750 0
钰浩(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嘉兴钰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957,750 0.22% 957,750 0
株洲中车时代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株洲聚时代私募股权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383,100 0.09% 383,100 0
68,058,903
合计 |
15.84% 61,104,522 6,954,381
注1:上表中股东名称如有与《上市公告书》不一致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中登记的名称为准。注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单位:股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股数量 | 限售期 |
1 首发限售股 61,104,522
自取得股份之日(2020年8月14
日)起36个月
61,104,522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天岳先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岳先进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