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立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文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