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6  超卓航科(688237)公司公告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卓航科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2日核发《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240.08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于2022年6月28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航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目前正在有效执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协议均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581.94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200.42万元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9,034.73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1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21,885.1913,491.6361.65
2钛合金粉末的冷喷涂工艺开发项目3,068.091,142.1837.23
3高性能靶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64.491,620.5754.67
4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13,200.422,780.3521.06
合计41,118.1919,034.7346.29

三、 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由于相关业务产能预计短时间内不能完全释放,加之公司优化募投项目生产布局、提高单位场地利用效率,导致募投项目场地出现一定的暂时性闲置。为了提高募投项目生产场地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公司拟将目前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行收回。

四、 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由于优化了募投项目的生产布局设计,提高了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在节约生产场地的情况下,募投项目的产能、产量可以得到保证,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五、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的部分闲置生产场地对外出租,提高了公司生产场地的使用效率,对公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可以提高公司生产场地使用效率,对公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超卓航科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提高了公司生产场地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超卓航科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郭卫明孙 捷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