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陈大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