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方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超卓航科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00,828股,并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9,603,31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619,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983,80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股份数量合计1,938,45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16%,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938,454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7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对象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938,454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6%。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股数(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969,227 | 1.08% | 969,227 | 0 |
2 | 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 969,227 | 1.08% | 969,227 | 0 |
合计 | 1,938,454 | 2.16% | 1,938,454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1,938,454 | 24个月 |
合计 | / | 1,938,454 | / |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超卓航科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超卓航科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朱济赛 | 陈邦羽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