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航宇科技(688239)公司公告

1、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股权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的议案》。

独立董事:贾倞、龚辉、梁益龙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