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关于2023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30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382,170,825.48元。
经研究,公司拟向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元(含税),截至本次董事会通知发出日的总股本为146,968,2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151,109.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红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股东回报的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利润分配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