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捷女士主持,本次与会监事共3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简称“上交所”)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慕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简称“上交所”)(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