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0  航宇科技(688239)公司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3
普通股股东人数17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0,439,44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0,439,44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4.18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4.182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0,401,74799.925237,6950.0748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禹璎、石国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