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5  航宇科技(688239)公司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7,559,448股的比例为0.00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02元/股,最低价为36.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第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航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尚未开展回购。

三、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7,559,448股的比例为0.00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02元/股,最低价为36.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