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永信至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23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0.782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9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985.4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05.37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1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11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3,070.05万元,其中,本年度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8,583.22万元,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4,486.83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54.8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7,690.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0,605.3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3,070.0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54.8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3,070.0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54.8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7,690.1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7,690.19 | |
差异 | G=E-F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3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根据公司与国信证券及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 110921028410704 | 专用账户(活期) | 170,734,393.6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 110921028410903 | 专用账户(活期) | 44,042,793.4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36777483 | 专用账户(活期) | 69,548,667.2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 636776634 | 专用账户(活期) | 10,056,429.05 |
司北京分行
司北京分行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 | 110061912013004108617 | 专用账户(活期) | 36,526,766.4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 | 321780100100021955 | 专用账户(活期) | 45,992,896.2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37670342 | 专用账户(活期) | 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37669305 | 专用账户(活期) | 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37669782 | 专用账户(活期)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 110912501310503 | 专用账户(活期)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 110912501310608 | 专用账户(活期) | 0.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 | 110912073010703 | 专用账户(活期) | 0.00 |
总计 | 376,901,946.17 |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1465号),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合计人民币3,506.51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合计人民币980.32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86.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486.8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2-11-1 | 2022-12-29 | 是 |
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2022-11-1 | 2022-12-29 | 是 |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200.00 | 2022-11-3 | 2022-12-8 | 是 |
交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200.00 | 2022-12-12 | 2022-12-27 | 是 |
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3,800.00 | 2022-11-2 | 2022-12-2 | 是 |
兴业银行北京玲珑路支行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3,800.00 | 2022-12-6 | 2022-12-20 | 是 |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一嘉峪”)和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火眼”)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实施主体 | 变更后实施主体 |
1 |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 | 永信至诚 |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
2 |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永信至诚 |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
3 |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 永信至诚 |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永信火眼 |
4 |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究项目 | 永信至诚 |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
5 |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 永信至诚 | 永信至诚、五一嘉峪 |
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五一嘉峪及永信火眼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五一嘉峪进行增资,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永信火眼进行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2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发表意见为:
“我们认为,永信至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信至诚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50,605.3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70.0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70.0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项目 | 否 | 19,128.45 | 19,128.45 | 2,136.26 | 2,136.26 | 11.17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18,020.89 | 7,557.54 | 624.05 | 624.05 | 8.26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 | 否 | 10,176.40 | 4,262.04 | 619.86 | 619.86 | 14.54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究项目
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究项目 | 否 | 12,506.70 | 5,227.57 | 843.11 | 843.11 | 16.13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项目 | 否 | 12,940.18 | 5,415.2 | 832.20 | 832.20 | 15.37 | 2024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 | 9,014.57 | 8,014.57 | 8,014.57 | 88.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84,772.62 | 50,605.37 | 13,070.05 | 13,070.0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22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的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置换1,557.76万元预先投入基于平行仿真的网络靶场与综合验证平台、437.58万元预先投入基于高度安全可控的高能效安全服务平台研发及服务体系建设、447.86万元预先投入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479.11万元预先投入自主可控的下一代高性能专有云技术和平台研究、584.20万元预先投入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共计3,506.51万元的投资金额。本次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1465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1.签约方: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额:2,500.00万元,期限为58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111,232.88元;2.签约方: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额:15,000.00万元,期限为58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667,397.26元;3.签约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额:2,200.00万元,期限为35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26,369.86元;4.签约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额:2,200.00万元,期限为15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19,438.36元;5.签约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额:3,800.00万元,期限为30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78,706.85元;6.签约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投资份额:3,800.00万元,期限为14天,已赎回,投资收益为31,920.00元。上述合计投资收益:835,065.2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00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