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8  永信至诚(688244)公司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水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曾用名)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2023年10月16日,并同意以23.7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8.658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