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晶晶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晶晶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本次提议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晶晶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晶晶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蔡晶晶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蔡晶晶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蔡晶晶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七、风险提示
就上述提议公司将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股份回购方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和降本增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