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水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杨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候选人提名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