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水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